近日,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党员干部醉驾典型问题。
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处原副处长张晓伟在2025年3月28日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经检测,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,构成危险驾驶罪,受到拘役(缓刑)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。同年11月,张晓伟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。
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、局长叶正勇在2024年5月26日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经检测,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,构成危险驾驶罪,受到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。同年12月,叶正勇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。
湖北省鄂东监狱原四级警长刘哲雨在2024年6月14日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经检测,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,构成危险驾驶罪,受到拘役(缓刑)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。2025年6月,刘哲雨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。
保康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原中队长金磊在2024年7月10日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经检测,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,构成危险驾驶罪,受到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。2025年5月,金磊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。
潜江市财政局征收处征管二科原副科长吴泽友在2024年10月30日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经检测,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,构成危险驾驶罪,受到拘役(缓刑)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。2025年7月,吴泽友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。